东营职场常见问题:疫情期间工人工资怎么发

类别:资讯动态 时间:2022-01-12 浏览:177

为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许多人都待在家里不出门,尽量避免病毒的传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到了工人们的工作,那么疫情期间工人工资怎么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疫情期间假期延长,工人工资怎么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疫情期间延迟复工期间的工人工资怎么发

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疫情期间员工在隔离治疗期的工人工资怎么发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凡是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工次照常发放。

综合以上介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人社部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企业要严格执行人社部的规定,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

四、企业可以以减少工作为由,降低员工薪酬吗?

首先明确一点,降薪是典型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若是企业不经协商单方向宣布降薪,劳动者可以主张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劳动仲裁。

但是,在人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综上所述,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首先应当稳定就业,不可轻易裁员。可以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是要充分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若是企业出现减产乃至停产的,在停工的第一个月时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但若超出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而员工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可是适用各省市应当发放生活费标准发放工资。但在超过工资支付周期内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发放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