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企业年金政策问答

类别:资讯动态 时间:2022-04-11 浏览:186

编者按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为了使广大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了解企业年金相关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逐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更快更好地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九、企业年金待遇如何领取?

  企业年金待遇的领取方式非常灵活,职工达到领取条件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未达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十、终止企业年金方案有哪些情形?

1

企业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2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3

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科

咨询电话:

8386059、838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