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国企公开招聘文职工作人员2名

类别:招聘信息 时间:2022-02-11 浏览:185

山东华审公司具备人力资源许可及劳务派遣许可证书,受广饶国企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工作人员2名。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参加招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过硬,热心基层工作,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及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18-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熟练操作电脑,会使用word、execl等办公软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居民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居民;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居民;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居民;

       4、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居民;

       5、曾发生过非正常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信访的居民;

       6、参与邪教组织的居民;

       7、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单位临时用工人员、在外务工人员;

       8、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岗位人数、职责

     共招聘专职文职工作人员2名。

     主要职责是基础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报表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政策法规宣传,民生事项服务等事项,落实完成派驻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22年2月7日9:00-2月17日16:00。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283961453@qq.com。

     具体方法:根据附件电子简历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必须上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在线证明(有效期内)等。上传的材料照片(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200K以下)。 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按照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将收到资格审核通知,请保持预留在简历中的电话通畅。

     (三)面试 

       面试采取初试与复试结合的方式。初试根据岗位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对面试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与初试同时进行。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在线证明(有效期内)和报名时提交的其他资料(没有可不用提供)。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初试合格的方可进入复试。复试重点考查岗位匹配程度。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山东华审公司(东城沂州路62号)

体检和政审

     从复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面试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与山东华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广饶县某国企从事文职类工作,试用期1个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转为正式录用人员。录用期间,如有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或被服务单位退回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录用。 

     被正式录用的员工实行绩效工资制,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月人均工资3000元-4000元。实行每月考核、季度累计、年终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工作单位提供住宿,单位有食堂,有往返东营、广饶的班车。

 联系电话 :何女士 18562951503(微信同号)